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商业服务 |
所在地区: | 山东 济南 |
联系卖家: | 王工 先生 |
手机号码: | 15865330531 |
公司官网: | zbbsd123.tz1288.com |
公司地址: |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中铁财智中心3号楼 |
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、梁、柱、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。本规范第 3.0.3条 2~4款、第9款、***0款的建筑物,防雷检测,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,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;本规范第 3.0.3条 2~4款、第9款、***0款的建筑物为多层建筑,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时,防雷检测,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。
2)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 4%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防腐层时,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。当基础的外表面有其他类的防腐层且无桩基可利用时,宜在基础防腐层下面的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。
3)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,当仅为一根时,其直径不应小于 10 mm。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时,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 10 mm钢筋的截面积。
4)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,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应小于 0.5 m,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按下式计算:
建筑物的防雷分类
3.0.1 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重要性、使用性质、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,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。
3.0.2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,遇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划为一类防雷建筑物:
1)凡制造、使用或贮存火炸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,因电火花而引起、爆轰,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。
2)具有 0区或 20区危险场所的建筑物。
3)具有 1区或 21区危险场所的建筑物,因电火花而引起,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。
3.0.3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,遇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:
1)重点物保护的建筑物。
2)会堂、办公建筑物、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、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、宾馆,档案馆、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。
注: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。